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研究主題 人的靈 (召會教導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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出處: 連結 人的靈

經歷基督之鑰-人的靈

『你們既然接受了主基督耶穌,就當在祂裡面生活行動。』(西二6,直譯。)接受基督是一個非常美妙的經歷;但它還不過是一個開始,是我們對基督豐富的一個預嘗。許多基督徒渴慕經歷基督的一切所是,並且在凡事上憑祂活著。我們深信這本小冊子會有助於帶他們進入每天與『基督-我們的生命』(西三4)一同生活行動的經歷中。

開頭我們先舉個例子。我們要進入一個上鎖的房間,必須先認得鑰匙,並且知道怎麼使用。同樣,我們要進入經歷基督一切豐滿的實際,也必須先認得鑰匙,並且知道怎麼使用這鑰匙。這本小冊子的目的是要指出這把鑰匙來。如果我們知道什麼是鑰匙,也知道怎麼來使用,我們就得了秘訣,借此可以打開門鎖,經歷這位豐富基督的一切豐滿,這位基督乃是我們的生命。所以,這把鑰匙是非常的重要。

新約中有一節非常重要的經節,就是帖前五章二十三節:『且願和平的神,親自全然聖別你們,又願你們的靈、與魂、與身子得蒙保守,在我們主耶穌基督來臨的時候,得以完全,無可指摘。』人有三部分:靈、魂、體。這是一個人三個不同且分開的部分。

體與魂很容易加以區別,每一個都知道這兩部分是不同的。但是基督徒卻不容易分別靈與魂。事實上,大多數的人認為靈與魂是相同的。但在以上的經節中,神的靈在祂的話中很清楚的說明了人有三部分。這三部分是用兩個連接詞連起來:『靈、與魂、與身子。』

另一節聖經指明靈與魂的分別,是在希伯來四章十二節:『神的話是活潑的,是有功效的,比一切兩刃的劍更快,甚至魂與靈…都能刺入剖開。』靈與魂不是一個,因為這節聖經指出它們能被剖開。魂是魂,靈是靈,這兩者必須開才行。

宇宙中有三重不同的世界:物質的、精神的和屬靈的;因著人有三個不同的部分,所以他能夠接觸這三重不同的事物。我們藉著肉身的五種知覺:聽覺、視覺、嗅覺、味覺和觸覺,來接觸這物質的世界。然後有屬靈的世界。我們能夠用肉身的五種感官來接觸屬靈的世界麼?斷乎不能。屬靈的世界只能用我們的靈來接觸。在我們的靈裡,我們有屬靈的知覺,借此我們能感覺到神。

還有一個精神的世界,既非物質的,也非屬靈的。假設有人給你一大筆錢,你會高興得不得了。這種快樂是屬於物質界呢?還是屬於屬靈界?快樂,歡喜,甚至憂愁,都是屬於精神界的。英文字的『心理學』(Psychology)源自希臘字『樸宿克』(Psuche),在新約中翻譯為魂。希臘文心理學的意思就是指著屬魂的東西。所以有精神的世界或屬魂的世界,其中有憂傷、有喜樂。人被造有三部分-靈、(亞十二1、)魂,(耶三八16,)和體,(創二7,)好使他能接觸三個不同的世界-物質的世界、精神的世界和屬靈的世界。

魂也有三部分。一部分是情感;(申十四26,歌一7,太二六38;)在情感裡我們有愛慕、願望、恨惡、喜樂或憂傷。魂的另一部分是心思;(書二三14,詩一三九14,箴十九2;)在心思裡,我們有思想、考慮、意見和觀念。魂的第三部分是意志,(伯七15,六7,代上二18,)我們借意志作決定。我們的喜樂或憂傷是屬於情感的。當我們思考、理論時,我們是在用心思。而我們決定要作一件事情的時候,意志就發揮了功用。心思、意志和情感是魂的三部分。我們用心思來思考;用意志來選擇;也用情感來喜愛或厭煩,恨惡或愛慕。

當我們接觸精神世界時,我們是用魂,就是用我們這個人的精神部分。屬靈世界的原則也是一樣。如果我們要接觸屬靈的事物,我們就必須運用我們的靈。讓我這樣來說明:假如有人開聲說話,這聲音是真的,但如果你摀住耳朵,想要用眼睛去看他的聲音,你就辦不到,因為你用錯了器官。如果我們要聽見他的聲音,就必須用我們的聽覺器官。分辨顏色也是一樣。可以有藍的、綠的、紫的、紅的,以及許多別樣美麗的顏色,但如果你用耳朵去聽這些顏色,你定規享受不到它們的美麗。東西是在那裡,但是你看不見,因為你用錯了器官。

那麼我們怎樣才能接觸神?我們要用什麼器官?首先,我們必須看見神的本質到底是什麼。林前十五章四十五節,林後三章十七節,約翰十四章十六至二十節和約翰四章二十四節告訴我們,神是靈。我們能用肉身來接觸神麼?不能!這是用錯了器官。我們能用精神的器官-魂-來接觸神麼?不能!這也是用錯了器官。我們只能用我們的靈來接觸神,因為神是靈。約翰四章二十四節說,『神是靈,所以拜祂的,必須在靈…裡面拜祂。』(另譯。)這是一節非常重要的聖經。第一個『靈』在英文是大寫的,指神聖的靈,就是神自己說的。第二個『靈』是小寫的,因為是指我們人的靈。神是靈,我們必須在我們的靈裡拜祂。我們不能用身體或者魂來拜祂或接觸祂。神既是靈,我們就必須在我們的靈裡,且憑著我們的靈來接觸祂、敬拜祂,與祂交通。

現在我們來看另一節聖經,在這節裡同時題到這兩個靈。約翰三章六節說,『從靈生的,就是靈。』我們都知道,我們已經重生了,但這是什麼意思呢?這意思就是說,我們的靈已經因神的靈而重生了。從靈(神的靈)生的就是靈(人的靈)。這節聖經告訴我們,我們是在那裡重生的。我們的重生不是在體裡,不是在魂裡,而是在靈裡。當我們相信主耶穌作我們的救主時,神的靈就進入我們的靈裡。聖靈點活並且賜給生命,來重生我們的靈。當我們相信主耶穌的那一刻,聖靈與作生命的基督就來了,點活並且重生我們的靈。從那時起,祂就住在我們的靈。(約四24,羅八16,提後四22,林前六17。)

耶穌基督來到地上,過了三十三年半為人的生活,然後為我們的罪釘在十字架上。祂死了、復活了,並且成了賜生命的靈。(林前十五45。)林後三章十七節說,『如今主(基督)就是那靈。』我們必須獻上更多的讚美,基督-賜生命的靈-巳經進入我們裡面。我們是被造的器皿或容器,由體、魂、靈所組成。作為賜生命之靈的基督乃是進入我們的靈裡。前面的經節清楚指明,神如今是住在我們的靈裡。但是請記住,在我們裡面的神不只是神,也是耶穌基督。凡基督的所是、所作,以及祂所得著的,所達到的,都已經包含在這賜生命的靈裡。如今這賜生命的靈已經進入我們靈裡,並且與我們的靈調和,因此使我們與祂聯成為一靈。(林前六17。)讚美祂,我們是在我們的靈裡與主成為一。如果我們知道如何轉回到我們的靈裡,我們就能接觸基督。這就是秘訣!這就是鑰匙!

不信的人只有肉身上物質的生活以及魂裡面為人或精神的生活。他們的靈裡沒有神永遠的生命,因為他們沒有接受基督進入他們靈裡作永遠的生活。所以,不信的人只能憑魂或是憑體活著。我們眾人在得救之前,生活、行事、為人都是在魂裡。但如今得救之後,我們裡面有了另一種生命,就是基督自己,我們必須學習憑這個生命活著。今天我們的需要是必須轉到另一個方向來生活,就是從魂玉向靈。我們得救以前是憑著魂裡屬人的生命而活;我們既已得救了,就必須憑著靈裡神聖的生命而活。

現在你有沒有看見不斷轉回到靈裡的需要?基督是在我們的靈裡,我們若要遇見基督,就必須轉回到我們的靈裡。不論我們要作什麼,要去那裡,或是想說什麼話,我們必須先轉回到我們的靈裡。如果我們學著這麼作,就要看見我們的生活有何等的改變。

這實在太美妙了!基督是靈,我們有靈,這兩個靈聯成為一靈。如今藉著轉回到我們的靈裡,並且操練或運用我們的靈,我們就有路來經歷基督之於我們的一切實際。在提前四章七至八節,使徒保羅告訴我們要操練敬虔。也許有些弟兄們為了身體的緣故,每天作體操、作運動。這是好的;連保羅也說,操練身體有一些益處。操練身體是好的,但好得有限。然而保羅描述另一種體操,是永遠有益處的-今天和來生都有益處!所以,我們當更多留意這種體操,操練我們的靈。

我們怎麼知道操練敬虔就是操練我們的靈呢?我們先從邏輯的觀點來看這件事。保羅說到兩種操練:一種是操練身體,但另一種是操練什麼呢?是操練心思,操練心理,操練魂麼?明顯的,我們從小學、初中、高中到大學,這方面的操練已經夠多。早在孩童的時期,我們已經學習操練心思。我們這一部分的操練已經學得太好了。除了操練身體、操練心思之外,我們實在需要操練什麼?自然,我們一定會回答:操練我們的靈。

我們必須曉得,對我們這些基督徒來說,不是我們要作什麼的問題,而是我們要怎麼去作的問題。我們行事是憑著體、憑著魂,還是憑著靈?許多弟兄姊妹簡直不會用他們的靈。他們一直用心思、用情感、用意志,或是用身體,就是不用靈。我們禱告、說話、爭論、讀經、講理由、辯論、討論的時候,多半都是用我們的魂。我們甚至能用魂來引用聖經!現在是我們轉回到靈裡的時候了!我們必須轉回。

比方說,我們在禱告親近主或是到神的話跟前接觸祂的時候,我們必須拒絕魂的生命(我們的思想、感覺、願望),轉回到我們的靈裡,好接觸主並與祂交通。

我們絕不能藉著操練魂的功能而來遇見基督。基督是在我們的靈裡,不是在我們的魂裡。只有藉著用靈,我們才能遇見主。當然,我們不該以為主要求我們放棄心思、情感和意志的功能。不能,神造心思、情感和意志是用來榮耀祂的。但主是要求我們拋棄敗壞亞當的心思、情感和意志,不讓它們作我們生命的中心,而讓基督的生命在我們靈裡掌管我們的全人。我們的心思、情感、意志被敗壞到一個地步,以致天然的人永遠無法接觸神,與祂交通:『然而天然的(原文是屬魂的)人不領受神靈的事。』(林前二14,直譯。)這就是為什麼我們需要在靈裡重生的原因。(約三6~7。)

得救之前,我們是百分之百的墮落。我們活在這個墮落、屬魂的生命裡,並且憑它活著,那是絕對與神的生命敵對的。我們必須學習絕不再作什麼出自墮落生命的事,我們只完全憑著我們靈裡的神聖生命而活。從此,我們必不容讓魂裡墮落的生命作生活的源頭。所以,我們必須曉得,不是一定要拒絕或破壞心思、情感和意志;而是必須放棄魂的生命。我們必須瞭解,這個天然、屬魂的生命已經擺在十字架上了,(加二20,羅六6,)如今我們必須接受基督作我們的生命。不過,我們魂的功能仍然保留著,作為靈所使用的工具來表現主自己。

我們也必須非常清楚,靈的操練不只是在禱告和接觸主話的時候,而是在每一件事上如果你在靈裡沒有什麼印證或感覺,不管事情是好是壞,就得停下來不作不說。我們不需要考慮:『是好呢,還是壞呢?』基督徒不應當這樣生活!我們惟一的考慮應該是:『我是在靈裡呢,還是在魂裡?我是憑自己作呢,還是憑主作?』當我們用『憑主』這個說法的時候,我們不是客觀的說到主,而是十分主觀的說到主。我們是說到祂為賜生命的靈,與我們的靈調和。我們必須隨時隨地操練我們的靈。

要認識體和魂的分別很容易,但要分辨靈與魂卻相當困難。下面的例子很有幫助。假設我們發現一些我們想要買的東西,我們越想就越覺得非要去得到不可。最後,我們決定去買。因著我們喜歡,就運用了情感;因著我們思考,就運用了心思;又因著我們下了決定去買它,也運用了意志。所以,整個魂都用上了。但是我們去買的時候,我們裡面深處卻有個東西抗議並禁止我們。這就是靈。靈是在我們裡面的最深處,是我們全人最裡面的部分。在我們所有的生活中,我們必須跟隨這裡面最深處的感覺。

大多數的基督徒都失去了這個目標,這豈不是有目共賭的事麼?我們總是考慮什麼是對的,什麼是錯的。我們想如果一件事是錯的,我們就不該作;如果那件事是對的,我們就必須作。這不是路。對錯是宗教的教導。如果我們照著宗教而行動的話,基督就沒有價值了。經歷基督、經歷神的救恩與宗教迥然不同。這不是對錯的問題,而是生活工作在靈裡還是在魂裡的問題。基督教疏忽了,甚至失去了這個目標。主今天要恢復這個目標,因為這是一切事情的『鑰匙』。

我們只需要分辨我們所作所說的,是在靈裡呢還是在魂裡。這不是對或錯,善或惡的問題;而是基督或自己,靈或魂的問題。我們必須分辨我們整個的生活、每天的行動,是不是在我們的靈裡。

在四福音-馬太、馬可、路加、約翰-中,主耶穌一再的告訴我們,要否認己,喪掉魂和魂的生命。(太十六24~26,可八35,路九23~25,約十二25。)然後在書信中,一遍又一遍的告訴我們,要在靈裡行動、生活、禱告並行一切。(徒十七16,羅一9,十二11,加五25,彼前三4,弗六18,啟一10。)所以我們必須一直留在靈中。

每當有人操練他的靈,聖靈就得自由來運行並流通。但這是一場真正的爭戰,因為撒但知道若是我們都釋放靈,他就要被打敗了。他狡詐的功擊這個戰略上的重點,把聖徒的靈扼住了。只要他能扼住我們的靈,我們就完了,他卻成功了。所以,我們必須打這場仗。我們必須學習隨時隨地釋放我們的靈。無論私下或公開場合,我們都當不斷的操練靈。

總之,我們首先必須瞭解,基督乃是那靈,在我們的靈裡。然後我們必須藉著否認魂生命並在靈裡與主同行,認識靈與魂的分別。當我們這樣與靈配合時,基督就要在凡事上居首位。然後,我們就要在靈裡經歷基督,並且學習如何在凡事上應用祂並經歷祂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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