一、 一般的原因說是 猶太人的傳統。
因為律法(摩西五經)教導,血是生命。
所以,食物不吃血。
二、勒死的牲畜,肉中有血。
牲畜,必須在死前放血,因為死了就停止血液循環,血會留在體內。
吃肉的時候會連血吃下肚子。
三、歷史傳統。
歐洲人殺牲畜,不放血。因為蒙古人人入侵歐洲時,帶入的觀點,認為不放血,吃會保留營養。
四、現代科學。
美國人殺牲畜,不放血。因為考量經濟效率,快速讓動物死亡。
台灣人殺生畜,放血。因為人道考量,也為了衛生,不把病菌吃下肚子。所以,在法律上有規定,先電擊或其他方式,使牲畜昏迷,然後,放血,之後再殺。
五、口感。
一般人覺得,台灣人牲畜的肉好吃,因為沒有怪味。外國的有,因為血留在血管,使道味變異。
以上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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